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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6-28 13:55:24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论坛、讲座等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开展思想教育、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落细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面向校内师生线上线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和师生接受境外科研、基金资助等活动。

二、学校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学校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

三、各单位各部门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要认真履行审批、备案制度,实行一会一报制。按照“谁主办、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主办单位必须如实填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严格履行申报审批和备案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各单位各部门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要提前两周进行申报,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并保留完备的申报审批材料,以备核查。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人的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需至少提前三个月填写活动审批表,履行相应申报手续。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相应审批手续后,一份由主办单位留存,一份由党委宣传部备案。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周晓欢,电话:56865009

附件: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审批流程图

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2日